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2021年干线公路(丹东线、庄西线)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交规划【2021】91号文件“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口市境内;
2.2工程概况:丹东线(北海至北海段)路线起点位于丹东线与盖州市北海村西侧清河大街交叉处,终点位于营口与盖州界,路线全长7.936公里;庄西线(滴台岭至清河村段)路线起点位于盖州与庄河交界处滴台岭,路线终点位于清河村,路线全长8.47公里;
2.3计划工期:164日历天(开工时间:2021年5月20日,路面主体完工时间:9月30日,其他附属设施完工时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病害处治、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只能取得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一标段:丹东线(盖州市:北海 955.4--北海 963.3)
二标段:庄西线(盖州市:滴台岭 67.6--清河村 76.1)
2.6投标保证金:一标段:80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30万元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一标段: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公路的路面大修养护工程);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大修养护工程)。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企业业绩:
一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
二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
3.1.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5主要人员:
1)一标段:项目经理1名,相关专业(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项目经理1名,相关专业(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相关专业(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一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二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量须含路面基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本单位书面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6日至2021年 4 月 1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将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147129433@qq.com),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月 2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p-yingko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0417-33060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 系 人:李璐
电 话:024-57556588
电子邮件:147129433@qq.com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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