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为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 营行审【2021】40 号 ”文件批准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满足资格要求的总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规模: 海河路包括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长度:510.501m,新建机动车道面积9673㎡,新建人行道面积2665㎡,拆除既有房屋混凝土地面2375㎡。
(2)排水工程:新建DN1000雨水管道140m,DN800雨水管道280m,双箅偏沟式雨水口25座;新建DN400污水管道480m。
(3)道路照明工程:新建路灯28套。
(4)道路绿化工程:新建绿化带位于道路东侧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宽度15米,长度约480米,绿化总面积:7047平方米。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249.81万元
5.工期: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营口市海河路(四一零路—金牛山大街)道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整个工程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5.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可查),信用报告办理程序见上述网站];
6.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入库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人员被锁定或查无信息的,则可认定该潜在投标人人员条件不满足承揽工程的能力,不具有投标资格;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 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
9.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0.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从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17:00时止,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北京时间10:00
2.开标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人:高科长
电话:0417-26123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556603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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