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灵湖公园绿化工程(扬帆路及北侧区域绿化)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以辽营沿审批字【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划地块处于营口市灵湖广场东南部,扬帆路以北。
2.工程规模:
3.合同估算价:1412.96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灵湖公园绿化工程(扬帆路及北侧区域绿化)项目EPC总承包 |
灵湖公园绿化工程(扬帆路及北侧区域绿化)项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三年养护期,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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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21年04月17日开工至 2022年04月17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
3.其它要求:3.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5.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08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2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工期要求:2021年04月17日开工至 2022年04月17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关传松 联系人: 杨盼盼、罗雯霏
电话: 0417-3888588 电话: 0417-3355096、3355090
传真: 传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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