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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关于银河小区组团改造拆扒工程选聘施工单位)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城建局关于银河小区组团改造拆扒工程选聘施工单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7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20-106

项目名称:城建局关于银河小区组团改造拆扒工程选聘施工单位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7097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270970.00

采购需求:拆除违章建筑113处,面积约3589㎡,清理私搭乱建和违规圈地约1823延长米,清理乱堆放乱放132处,清运建筑垃圾及拆扒残余垃圾约1500立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未进入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0420201111,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大厦8-20(青岛啤酒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170930(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011170930(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通过邮件形式获取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原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417-267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大厦8-20(青岛啤酒对面)

联系方式:18341711699

邮箱地址: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601010010011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薇

电 话:18341711699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城建局关于银河小区组团改造拆扒工程选聘施工单位

项目编号:LNZD-20-106

预算金额:270970.00

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允许1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采购需求:拆除违章建筑113处,面积约3589㎡,清理私搭乱建和违规圈地约1823延长米,清理乱堆放乱放132处,清运建筑垃圾及拆扒残余垃圾约1500立方米

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二、承包范围及形式

承包范围:拆除违章建筑113处,面积约3589㎡,清理私搭乱建和违规圈地约1823延长米,清理乱堆放乱放132处,清运建筑垃圾及拆扒残余垃圾约1500立方米。

承包形式: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说明,由中标单位进行总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三、工程技术要求

所有技术要求以国家及行业或地方的标准、规范为准,并按规定组织施工。

工程队需要动用铲车、钩机、发电机、水电焊工、力工、瓦工等。

四、工程现场条件

(1)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为保证进出场道路畅通,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停放机械,中断交通。并注意协调好与当地单位、当地居民的关系。

(3)如因施工单位未确准拆除目标,擅自执行拆除作业造成附近居民物品损坏或周边公共设施建筑物损坏等,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赔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因施工单位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附近居民物品损坏或周边公共设施建筑物损坏等,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费用赔偿。

(5)本工程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内,各施工单位的生活区自行解决,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时设施,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6)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排水、排污,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另外,承包人在施工时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节能等的规定。施工中,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的事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以政府质监部门评定为准,达不到合格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应自费进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拆铁栅栏(含清运)

1823延长米

   元/延长米

 

2

拆彩板房(含清运)

平方米

2230平方米

   元/平方米

 

3

拆混凝土房子(含清运)

平方米

1359平方米

   元/平方米

 

4

清理老百姓物品

车次(2吨)

210车次

420吨

    元/车

 

5

一楼焊窗户栏杆(包工包料)

平方米

230平方米

    元/平方米

 

6

拆除违建房屋后恢复房屋原样

共有29户需要恢复墙体、上下水、电路、水暖、铝材门窗、焊铁栏杆、移空调等

    元/户

 

7

清理杂物堆放(含清运)

立方米

750立方米

    元/立方米

 

 

合计

 

 

 

 

来源:      时间:2020-11-0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