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HXC2020099
二、项目名称: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一包:沈阳佳奥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供应商地址:
一包: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1-9-9
中标(成交)金额:
一包: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零捌拾元整(小写:¥698,080.00元)
供应商名称:
二包:辽宁峰力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二包: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2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二包: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157,680.00元)
供应商名称:
三包:营口春港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三包: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塑料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
三包: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15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一包:假肢矫形器;
二包:助听器;
三包:残疾人辅助器具(以上三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兼投不兼中)
数量:
一包:具体详见附件
二包:73台
三包:具体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丽丽、王雪萍、翟惠莉、关晓辉(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一包:10,471.20元;二包:2,365.20元;三包:27,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49号
联系方式:0417-260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8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哲
电 话:0417-29888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