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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云办公、等保扩容)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云办公、等保扩容)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5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53887(YKFM2020-c48(2))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云办公、等保扩容)项目

预算金额:127.7万元

最高限价:127.7万元

采购需求:云桌面服务器、网上行为管理设备及等保扩容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14 2020年102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下载(供应商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与代理公司确认,代理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59.30(北京时间)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营口市  

联系方式:先生、0417-221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0417-2952590 

邮箱地址:ykfm6633590@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006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0417-2952590

2020年1014

 

来源:      时间:2020-10-1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