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编号:LNJYC2020034)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1月 2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2020034
项目名称: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预算金额:84万元
最高限价:84万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产品名称 |
质量规格 |
数量(吨) |
全水分Mt% |
灰分(收到基灰分)Ad% |
全硫(空气干燥基全硫)St,d% |
挥发分(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da% |
焦炭特征 |
低位发热量(cal/g) |
洗小块1-3cm |
<12 |
<23 |
<0.8 |
30-35 |
2 |
≧5700 |
1000 |
1、学校内大车不能到达指定地点,均需要小于2吨车配送约800—1000米卸货至指定地点。
2、由于学校储存空间有限,供暖期间内供货方需随时无偿拉走煤渣。
3、需方采取随时抽样送至需方指定化验机构进行化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化验结果不能达到投标文件所确认参数,采购方可以终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检测合格后,由需方指定地点进行检斤,并以此为准收货。
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检验报告,参数均以检验报告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三日内供货(因采购方场地有限,供货量需按照甲方实际需要分期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 2020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 至下午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甲)
方式:现场领取/邮寄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1月 2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 )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
( 通过邮件形式获取的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
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铁东街八三里
联系方式: 18640786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甲
联系方式: 0417-2829979
邮箱地址: jy2829979@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惠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51001561550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瑞
电 话: 0417-2829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