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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PPP模式)采购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PPP模式)采购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YKCX2020-G-TP-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KCX2020-G-TP-46

项目名称:营口市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PPP模式)采购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

采购需求:在咨询服务期间,按合同规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及其成果文件;协助委托方统筹项目咨询的整体工作,制定整体工作计划,编制项目进度表;进行项目调研和项目材料数据收集;参与委托方与投资人举行的商务沟通,提供经委托方许可的项目材料予潜在合作投资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委托方的目的要求及与投资人沟通交流的情况,建立财务模型、对项目进行科学的财务测算,形成经济分析与财务评价,根据结论与委托方一起进行项目方案论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PPP模式可行性论证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实施方案,协助上会审查并进行审查后修改;配合委托方获取PPP项目相关批复或批示性文件;编制PPP项目合同;完成社会资本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协助委托方谈判及签约;协助委托方或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项目入库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完成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工程咨询单位甲级专项资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6日2020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寄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邮寄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快递至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已快递到达时间为准,如快递到达时间超出报名时间,将拒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417-2618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 0417-3827055

邮箱地址: ykcxzb@163.com

开户行: 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8410154800000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欢  

电话: 0417-3827055

 

来源:      时间:2020-09-16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