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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消杀用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疾控中心消杀用药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824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FL-20-041

项目名称:疾控中心消杀用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药品  器械名

规格

毒性

防止对象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5%高氯·残杀威悬浮剂

20千克/

卫生杀虫剂

低毒

蚊、蝇、蟑螂

公斤

1200

室内外滞留喷洒,复配产品,含量高。

2

10%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

20千克/

卫生杀虫剂

低毒

蚊、蝇、蟑螂

公斤

800

室内外滞留喷洒,绿植周边最佳,持效期长,稀释倍数大。

3

10.4%氯菊·烯丙菊水乳剂或

104/升氯菊·烯丙菊水乳剂

20千克/

卫生杀虫剂

低毒

蚊、蝇、蟑螂

公斤

3600

室内外超低容量喷雾,击倒快。(需求900公斤小包装)

4

5%氟氯氰菊酯水乳剂

20千克/

卫生杀虫剂

低毒

蚊、蝇、蟑螂

公斤

1400

室内外滞留喷洒,安全无味。

5

0.5%吡丙醚颗粒剂

500/

20/

卫生杀虫剂

低毒

孑孓、蛆

公斤

1820

适用各类蚊虫滋生水体,持效长,用量少。

 

包组编号:02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

卫生杀虫剂

1、有效成分:四氟醚菊酯和其他菊酯类复配;含量:大于等于5%;或右旋苯醚氰菊酯和其他菊酯类复配;含量:大于等于5.8%;剂型:水乳剂;规格20kg/桶;数量3.6吨。

2、有效成分:菊酯类;含量大于等于0.5%,剂型:热雾剂;规格:5kg/桶;数量1.1吨。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yx-ccgp.yingkou.net.cn办理入库注册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817 日  2020 年 8 月 20 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楞严寺南门东行100米,营口富隆

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8 月 2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  2020 8 月 2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flyk@163.com ),邮箱内容中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营口市渤海大街西76号 

联系方式: 0417-6615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楞严寺南门东行100米,营口富隆

联系方式:0417-3638555 

邮箱地址:lnflyk@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57041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7-3638555 

 

来源:      时间:2020-08-1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