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营口市河北小镇旅游及水产品加工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西城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利用自有资金及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范围由T单元和N单元两部分组成,T单元北起环岛路,南至辽河北岸,西起辽河大桥,东至鸭舌岛湿地垂钓园;N单元北起辽河水岸,南至辽河大街中心线,西起滨海大道(辽河大桥)红线,东至辽河支流西潮沟水岸控制线。
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19条,长17.95公里,停车场27954平方米,标线16500平方米,交通信号34处,标志标牌1088个;铺设供水管线19.24公里;污水管线14.64公里、污水泵站4座;雨水管线19.76公里、雨水泵站4座;新建66千伏线路7公里、66千伏变电所1座、10千伏线路20公里、电缆排管13.8公里、电缆井453套;通讯管道18.3公里、电缆井392套;安装路灯1150套、路灯箱式变电站19座、10千伏电缆10公里、过路管5公里;铺设供热管线20.85公里、分支井57座、阀门井8座;铺设燃气管线12.56公里、燃气调压站24座。
3.合同估算价:58699.23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市河北小镇旅游及水产品加工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营口市河北小镇旅游及水产品加工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绿化工程及电力工程中变电站施工不在本次招标中)、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最终将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且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的项目整体交付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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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20年9月18日开工至2023年09月 17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其它要求:
3.1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27日 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11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西城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河北里169号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江波 联系人: 张悦、张丽丽
电话: 0417-3282306 电话: 0417-3355091、3355092
传真: 传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