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代互联网智慧庭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44219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代互联网智慧庭审项目
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最高限价:2,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下载文件后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文件材料发送至ykcxzb@163.com。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线下载文件后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文件材料发送至ykcxzb@163.com邮箱,注明所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417-2878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0417-3827055
邮箱地址:ykcxzb@163.com
开户行: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410154800000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楠楠、韩迪
电 话:0417-3827055
附件:服务需求
1、功能需求
▲1.1需具备统一身份认证功能
诉讼参与人无需到场,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与公安部人口信息库,对当事人信息进行比对,实现在线身份认证。此认证方法适用于庭审注册、视频庭审、庭审笔录确认、裁判文书确认等多个环节,让身份认证具备时效性、真实性和便捷性。
▲1.2需具备简单登陆方式
当事人参与庭审操作简单,只需法官生成庭审码,庭审码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当事人手机,当事人通过短信提示登录页面,输入庭审码即可登录系统参与庭审。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3需具备庭前测试功能
系统支撑庭前测试功能,可对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设备进行测试,便于使用者解释发现设备问题,庭前解决,降低开庭前设备问题造成的计划耽误风险。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4需具备庭审笔录语音自动生成
庭审系统通过语音识别自动生成庭审笔录,书记员可直接导入笔录进行编辑,也可自行在系统编辑笔录,笔录在编辑过程中,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可以同步确认笔录,提供庭审完成后笔录确认环节。
1.5需具备庭审笔录多因子确认
系统提供带CA认证的电子签名模块,提供支付宝、微信扫码签名功能,书记员发起笔录签名确认时,当事人可通过弹出的二维码扫码电子签名确认,同时可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短信确认,确认过程留痕。
▲1.6需具备扫码签名
系统具备庭审笔录扫码签名功能,笔录确认时,系统弹出二维码,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扫码签名,签名直接展示在电子笔录中。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7需具备庭审背靠背沟通
法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音视频隔离操作,被隔离人无法看到、听到法官与其他当事人的交流过程;其他当事人和法官可看到被隔离人的动态画面。满足诉讼庭审过程中,法官跟当事人一一背靠背沟通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8需具备移动开庭功能
当事人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接入到视频庭审中来。方便当事人在各个场景下参与庭审,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诉累。
1.9需具备支持庭前谈话
系统可根据法院实际需求,在非庭审环节使用该功能,支持庭前形成视频通话,可支持远程合议,远程庭前谈话等场景。
▲1.10需具备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点击开始庭审,庭审过程即开始,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云端自动存储,录像提供点播下载列表,供后期查找使用。投标人需提供音视频云存储不少于1年的承诺。
1.11需具备庭审笔录语音识别
庭审笔录提供分角色语音识别,提供一键导入功能,方便书记员核对笔录信息,识别过程全程记录,可用于笔录准确性核对。
1.12需具备庭审直播点播
系统提供庭审直播功能,通过生成观摩码,登陆庭审观摩页面即可在线观摩庭审过程。包括庭审音视频、笔录、以及质证过程。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系统提供庭审点播功能,历史庭审案件形成案件平铺列表,法官、当事人可登陆并查看历史开庭记录,播放庭审回放。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13需具备庭审质量自动适配
庭审期间系统自动进行网速测试,根据庭审各方的网速调节画面质量,并可根据接入系统的当事人人数进行响应式布局,自动切换各当事人的屏幕画面占比。投标人需提供庭审画面质量自动适配的原理说明。
▲1.14需具备语音庭审
系统支持语音呼出功能,当庭审当事人不具备视频接入条件,系统可通过语音通话服务呼出当事人电话,确保开庭能正常进行。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15需具备庭审语音命令
为便利法官的操作,可使用语音识别技术辅助庭审。如法官说出 “开庭”、“当事人身份确认”、“休庭”、“庭审结束”等字眼,系统可用自动运行相关指令,如开始庭审录像、发起当事人人脸识别等功能,节省法官工作量,提升庭审效率与科技感。可在后台对语音命令进行配置。
▲1.16需具备庭审法官账户实现庭审卷宗阅览
审判法官可通过法官工作台操作按键开庭控制端,可对开庭过程进行管控,如二次实名认证、开关当事人接入、语音呼出、庭审模式等。同时法官可通过法官工作台电子卷宗管理模块,通过左输右写的方式,对电子卷宗庭上阅览、卷宗搜索、卷宗编辑等,实现无纸化开庭。
▲1.17需具备不同案件类型不同角色名称
平台需支持民事、刑事、行政不同案件类型的庭审,并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自动更改相关角色名称。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18需支持外籍人士及其他证件类型
平台新增案件时,需支持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不同国籍护照的当事人证件录入。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1.19需支持电子证据共享
平台需支持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相互的共享查看证据,并且在线进行电子证据质证。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佐证。
2、性能需求
▲2.1云上部署需求
互联网法庭需采用SAAS化云上部署,法院不需要采购任何服务器、存储设备,则可以实用安全的享受互联网应用系统服务,应采用国内主流的云服务供应商。
▲2.2微服务架构需求
系统需采用微服务架构进行构建,微服务采用SpringBoot进行搭建,内部采用Dubbo微服务框架完成服务间的调用和数据交换。目前微服务包括账号服务、调解服务、案件服务、证据服务、送达服务、庭审服务、缓存服务和消息服务等多个服务,多个服务协同配合,支持调解业务的高效流转。
▲2.3系统稳定性需求
系统需采用业界成熟的WebRTC架构搭建的视频庭审服务。基于音视频技术,语音识别技术,自研会议控制系统,无须准备专业设备和专线接入,也不需要下载额外客户端,通过浏览器和普通互联网,就能实现原告、被告、代理律师、法官的多端庭审。针对多变的互联网环境,专门定制了视频适配,根据网络情况自动调整视频清晰度和语音质量,确保庭审效果。同时,所有的庭审视频同步进行云存储,随时可供查阅。
2.4采用缓存数据库Redis
Redis4.0 高性能内存型
双副本标准32G主从版本,最大连接数10000,最大内网带宽32Mbyte
2.5网络组件性求
应用系统之间联系紧密,需要进行数据或功能的相互调用,所以应用系统的性能要求较高,在性能上,对处理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1)支持TB级海量数据存储和多级存储,存储容量易于扩充。
(2)一般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2秒,简单汇总处理时间小于1分种,固定制表时间小于5秒。
▲(3)支持单个互联网庭审案件同一时段接入画面数量不少于12个;投标人提供庭审时支持画面接入量不少于12个的承诺。
(4)在线实人认证小于3秒;
(5)支持1080P以上视频流;
(6)庭审语音识别准确度大于95%。
3、部署需求
互联网法院网上诉讼平台采用云服务器和一系列云产品进行部署,并使用云安全产品保障运维安全。提供云产品使用图,云服务器及容器化、专有网络VPC、存储设备、分布式应用及中间件、监控、流程规范说明。
4、安全需求
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的技术要求,系统从物理和环境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云账号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建设和完善。
5、售后服务需求
(1)质量保证期从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一年有效期,一年之后要提供运维方案。
(2)中标人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小组。
(3)中标人应提供书面的技术服务承诺,明确售后服务的方式、范围、内容及费用。
(4)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投标人必须建立有24小时服务热线,服务电话响应时间在1小时之内,4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问题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
(5)提供互联网法院技术热线客服服务,接听全国各地当事人的热线服务,对当事人在技术操作中的问题提供操作指引。
5、培训需求
需向系统各类用户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工作的相关培训,培训应根据实际需求,在整个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灵活安排。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
向用户提供系统的操作手册、操作视屏等培训材料,定期更新。
需要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包含线下培训、一对多培训、一对一专场培训,线上直播等培训方式。要求达到用户能够独立操作使用本系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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