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格 |
竞买保
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ZMQ-2020-6-2 |
新港大街西段南、荣华路东 |
174591.02 |
工业用地 |
不低于0.8 |
不高于40米 |
50 |
288 |
1005.6443 |
ZMQ-2020-6-3 |
新联南大街西段北、荣华路西 |
60873.95 |
工业用地 |
不低于0.8 |
不高于40米 |
50 |
288 |
876.5849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营口信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VPN(地址:金牛山大街西133号,联系电话:15141711654)。申请人取得VPN后须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地址: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www.ykgtjy.com/)。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9时至2020年8月17日11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六、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网站中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规定。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20年7月17日9时至2020年8月5日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0年8月6日9时至2020年8月20日10时。
七、其他事项
1、本期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工作自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ZMQ-2020-6-2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20%缴纳,ZMQ-2020-6-3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50%缴纳。
2、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块挂牌成交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竟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并转国土部门一份,做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
3、本期挂牌出让土地开发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均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期挂牌出让土地属于工业用地。
4、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6、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www.ykgtjy.com/)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 陈德爽 联 系 人:孙煜尧
联系电话: 0417-2877930 联系电话:0417-6655022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