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JR-2020-028
项目名称:2020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二次)
预算金额:550420.00元
最高限价:550420.00元
采购需求:2020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个品种292个批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yx-ccgp.yingkou.net.cn办理入库注册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 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寄或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jr2017@126.com),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R-2020-028+单位名称)进行报名确认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
联系方式:0417-2666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7-2668088
邮箱地址: lnjr2017@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891390000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 瑀
电 话:0417266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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