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显示终端及法警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显示终端及法警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D2020-1009
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显示终端及法警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6,930.00元
最高限价:506,93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518896713@qq.com)
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线上报名请发送报名材料至我公司邮箱,或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邮寄至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6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河大街永胜里三段6号
联系方式:0417-299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6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
联系方式:0417-2801318
邮箱地址:1518896713@qq.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1782008333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琦
电 话:0417-28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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