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对2019年组织实施214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了梳理,同时本着客观、真实原则,据实对照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考核内容进行逐项自查、自我评价和制定整改措施,5月30日,中心已将相关考核评价材料上报市财政局。
中心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政府采购“四个转变”以及“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政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适时组织“回头看”,从配合采购单位确定科学合理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设定符合要求的评审因素、重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完善采购文件编制审核,提高政府采购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精益求精,着力于“改进服务、提升效率”,确保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推进集采工作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