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发【2020】 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中心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城投创新里3#、4#、5#已建商业楼
2.工程规模:总改造建筑面积53628.03㎡。
3.合同估算价:3984.07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期) |
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期)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3#、4#、5#改造工程(不含安装工程)、绿化、围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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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20年7月9日开工至 2020年9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3.其它要求:3.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75.00万元
3.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30日 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6月9日 08时30分至2020年6月15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高宇峰 联系人: 张悦
电话: 0417-2955122 电话: 0417-3355091
传真: 传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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