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政府办购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受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对 营口市站前区政府办购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D-20-5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营口市站前区政府办购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否 |
采购公务用车10辆,分别为5门5座SUV车1辆;4门5座三厢轿车1辆;5门7座小型客车8辆。(详见技术要求)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582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6582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yx-ccgp.yingkou.net.cn办理入库注册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1日9:00时起至2020年06月0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大厦B座8-20(青岛啤酒对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线上报名的需要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1日 至2020年06月0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49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东 联系电话:0417-26682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大厦8-20(青岛啤酒对面)
项目联系人:吕薇
联系电话:18341711699
邮箱地址: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6010100100112031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