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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园区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2020年园区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采购公告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委托,对2020年园区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项目编号:YKFL-20-0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服务要求

01

 

 

 

 

 

2020年园区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中标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必须完全按照采购人制定的监测计划组织实施。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现场检测和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在开展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承担专项环境监测业务过程中,必须接受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服从其安排与调度。要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操守,不受被监测单位或他人的影响,保证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详见监测计划)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8  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78  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yx-ccgp.yingkou.net.cn办理入库注册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6    1     930   时起至  2020   6    8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疫情期间,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另以上所有证件按顺序装订一份及采购文件领取表(需手写)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到营口市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楞严寺公园南门东行100米)王女士收。如因疫情影响邮寄时间,领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lnflyk@163.com,待审核通过后发放采购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6    24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6   1  日 至 2020     6    8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

地址: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417-3888370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楞严寺公园南门东行100米)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7-3638555

邮箱地址:lnflyk@163.com

开 户 名: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号: 410100657041879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6 1


 

来源:      时间:2020-06-0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