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对站前区三号楼前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KCX2020-G-CS-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站前区三号楼前停车场改造工程 |
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
否 |
总改造面积约860平方米,其中停车场面积约720平方米。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83,420.87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中国(辽宁)可查(http://www.xyln.net)】,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有效证件,资格审查时提供给采购人;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5月27日8:30时起至2020年6月3日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报名材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ykcxzb@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YKCX2020-G-CS-14+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年6月8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地点: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49号
项目联系人:牛艺
联系电话:0417-2668232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项目联系人:陈楠楠
联系电话:0417-3827055
邮箱地址:ykcxzb@163.com
开户行: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410154800000865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