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一. 招标条件
2020年营口市渗漏渠治理工程项目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0年营口市渗漏渠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营行审发(2020)1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满足要求的总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0年营口市渗漏渠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招 标 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290m,将排入人工湖的污水截留,最终排入太和北街DN1000污水管道;将营柳河暗渠南侧现状河道封填,其上新建广场1071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2192m。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4.资金来源:市财政,项目概算总投资963.58万元,本合同估算价895.64万元(含预留金);
5.工 期: 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
6.招标范围:2020年营口市渗漏渠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三年期的绿化养护、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以及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4.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通过招投标IC卡刷卡认证;
5.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8.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最多为两家。
四. 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80.0 万元;
3.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北京时间9:30。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领取时间:2020年 05月 22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年 05月27 日 16 时00 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 )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站入口)、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关科长 联 系 人:隋勇、银玥
电 话:0417-2612300 电 话:024-22525779
传 真:024-22503577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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