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办规划要求,从2023年9月9日起,本站域名由ccgp.yingkou.gov.cn更换为:ccgp.yingkou.net.cn
 
2020年灭蚊药剂采购的采购公告

2020年灭蚊药剂采购的采购公告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用事业局委托,对 2020年灭蚊药剂采购(项目编号:YKFL-20-01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药品编号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2020年灭蚊药剂采购项目

 

 

 

 

 

 

 

 

 

 

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杀虫剂1

卫生杀虫剂,有效成分为高效氯氟氰菊酯或高效氟氯氰菊酯,含量2.5%,剂型:悬浮剂,规格:5L/

12

杀虫剂2

卫生杀虫剂,四氟醚菊酯+其它菊酯类复配剂,总有效成分含量>2%,剂型:不限,规格:1L/

0.5

杀虫剂3

卫生杀虫剂,残杀威+右旋苯醚氰菊酯复配剂,含量10%,剂型:乳油,规格:500ml/

1

杀虫剂4

卫生杀虫剂,有效成分为倍硫磷或吡丙醚,含量0.5%,剂型:颗粒剂,规格:500g/

8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86,5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86,5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所投杀虫剂产品必须具有三证,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和企业标准,须提供三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红章)。

2)为了保证灭蚊效果,所投产品的主要成分、含量以及剂型不允许偏离。

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原件供采购方核实检查。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yx-ccgp.yingkou.net.cn办理入库注册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5     14   900    时起至  2020   5      19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与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疫情期间,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另以上所有证件按顺序装订一份及采购文件领取表(需手写)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到营口市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楞严寺公园南门东行100米)王女士收。如因疫情影响邮寄时间,领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lnflyk@163.com,待审核通过后发放采购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       5    25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5  14  2020    5   19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公用事业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奥体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41777798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楞严寺公园南门东行100米)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7-3638555

邮箱地址:lnflyk@163.com

开 户 名: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号: 410100657041879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5 14


 

来源:      时间:2020-05-1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