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抵税资产
和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资产整体转让
受委托,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关于原鲍德温东北(营口)钢琴乐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抵税资产及王子、公主、东北、罗森博格、埃克斯特商标权(含英文商标)和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原鲍德温东北(营口)钢琴乐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资产进行公开整体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转让方:(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2)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批准单位(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3.项目编号:YKSGCJ2020004;
4.项目内容:(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查封扣押的原鲍德温东北(营口)钢琴乐器有限公司所属的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82号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10栋有照房屋、24栋无照房屋、4项机械设备及构筑物,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1939.50平米,房屋建筑面积20413.08平方米以及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处置的“王子”、 “公主”、“东北”、“罗森博格”、“埃克斯特”五个商标权(含英文商标);(2)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原鲍德温东北(营口)钢琴乐器有限公司房屋575.49平方米、房屋所占土地865.81平方米、分摊公共通道面积19.68平方米、院内铁栅栏50米、水泥砖地面14平方米、花坛2处。
二、转让标的
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查封扣押的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82号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10栋有照房屋、24栋无照房屋、4项机械设备及构筑物,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1939.50平米,房屋建筑面积20413.08平方米以及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处置的“王子”、 “公主”、“东北”、“罗森博格”、“埃克斯特”五个商标权(含英文商标);
2.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原鲍德温东北(营口)钢琴乐器有限公司房屋575.49平方米、房屋所占土地865.81平方米、分摊公共通道面积19.68平方米、院内铁栅栏50米、水泥砖地面14平方米、花坛2处;
以上标的捆绑整体转让,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挂牌价格
依据评估价格确定,上述标的依据评估价格总计30,873,996.93元。
四、挂牌公告期
2020年5月12日始至2020年6月10日止。
五、报名及交易保证金交纳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5时整。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5: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受让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将交易保证金90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六、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
七、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
1.交易保证金为900万元,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需由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的产权受让意向资格进行确认后,按要求缴纳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后,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九、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所转让土地为工业用地,必须按照营口自贸区“乐器文化产业园”规划,建设以钢琴等乐器制造及其关联产业项目;
2.受让方须参与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执行的其它地块资产竞买,无他方竞买情况下在最后程序予以承接购买;
3.意向受让方须为钢琴等乐器制造类企业;
4.意向受让方无违法违规、税务、银行等不良记录。
十、成交价款
确认成交后的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抵顶相应金额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受让方需在确认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受让方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它需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2.标的情况说明:(1)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所转让的资产为其依法查封扣押的原鲍德温东北(营口)钢琴乐器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抵税资产; “王子、公主、东北、罗森博格、埃克斯特”商标权(含英文商标)系营口市西市区税务局受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权委托代为处置资产。(2)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转让资产,是依据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09)营西执字第179号〕,依法取得的资产。
上述资产均未变更登记,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能否办理相关过户,如果能够办理相关过户,需自行了解相关过户费用以及费用承担问题;
3. 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物业费、电费、水费、取暖费及其他费用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查实,并承担全部欠缴费用;
4.如果涉及到相关设备等拆除、迁移等需受让方自行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位置、面积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位置和面积等以有关部门最终确认的为准,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和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完全接受、认可公告内容及要求,且表明已对标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十二、交易方式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17-2972511
交易地址: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