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经济标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10.00分) |
⑴ 合理最低报价满分。
⑵ 投标人报价得分为:
T=Cmin/C×分值
T为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
C为投标人最终报价;
Cmin为合理最低报价。
关于合理最低报价的说明:
合理最低报价为投标人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价。投标人最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施工方案及承诺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26.00分) |
(1)施工方案是否符合适用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0-8分)⑵是否具有足够的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0-6分)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工期技术组织措施是否齐全、完善得当;(0-6分)⑷质保期服务承诺是否详实、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性;(0-6分) |
质量管理(20.00分) |
⑴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可靠;(0-8分)⑵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措施能否充分保障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目标和工艺要求;(0-6分)⑶主要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质量监控要求;(0-6分) |
工期及进度管理(20.00分) |
(1)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工序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工期工序明确到日,有否可靠的保证措施;(0-8分)⑵主要施工机械计划、劳动力安排以及各类生产资源的投入是否合理、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场是否合理可行,能否充分保障进度计划的实施;(0-6分)⑶关键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合理的进度控制和管理措施;(0-6)] |
(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6.00分) |
设立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是否合理,是否职责分工明确、专业配套;(0-3分)⑵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的施工经验能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0-3分) |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0.00分) |
企业每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业绩是指公共建筑新建工程。)。评标专家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作为评审依据,三样缺一不可,没有或上述资料不全不得分。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00分) |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健康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3个认证的(有效期内)每个认证得1分,最多得3分(以证书原件为准,没有或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企业信用报告(3.00分) |
企业取得经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中介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有效期内),评定A级的得1分,AA级的得2分,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以信用报告原件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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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职称及荣誉(2.00分) |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