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受 营口市站前区发展和改革局 委托,对 发改局(编制站前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编号:LNZD-20-03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成交数量 |
01 |
发改局(编制站前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 相关规定: |
否 |
发改局(编制站前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站前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做好站前区“十四五”前期两项重大课题研究。具体编制要求和编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 |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5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35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咨询工作经验。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库,请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技术咨询电话:13304049817 于先生)。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3 月 27 日 9:30 时起至 2020 年 4 月 3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大厦B座8-20(青岛啤酒对面)
招标文件编制费用: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邮寄)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4 月 8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市站前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新兴大街东49号
项目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594075325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大厦B座8-20(青岛啤酒对面)
项目联系人:吕薇
联系电话:183 4170 5567
邮箱地址: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426010100100112031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