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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路政执法队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营口路政执法队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

采购公告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营口路政执法队 委托,对 辽宁省营口路政执法队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KCX2020-G-JT-0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盖州1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黑大线1524K+700m1528K+700m,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2

盖州2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庄西线125K+50m至庄西线129K+50m,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3

盖州3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黑大线1563K+150m至黑大1567K+150m,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4

盖州4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饶盖线1847K+700m至饶盖,1851K+700m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5

大石桥1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黑大线1475K+0m1479K+0m,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6

大石桥2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岫水线84K+500m88K+500m,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7

大石桥3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沈营线174K+730m178K+730m,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8

鲅鱼圈1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黑大线1536K+830m至黑大线1540K+830m,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09

鲅鱼圈2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丹东线938K+100m至丹东线942K+100m,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10

直属1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沈营线K186+700m至沈营线K190+700m,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11

直属2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青营线K411+200m至青营线K415+200m,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12

直属3

已落实,详见谈判文件

庄西线K142+250m至庄西线K146+250m,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设有静态称重设备(检测称)

1

本项目12个包不兼投不兼中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包号

包组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01

盖州1

7

7

02

盖州2

7

7

03

盖州3

3

3

04

盖州4

5

5

05

大石桥1

5

5

06

大石桥2

6

6

07

大石桥3

6

6

08

鲅鱼圈1

9

9

09

鲅鱼圈2

9

9

10

直属1

5

5

11

直属2

5

5

12

直属3

7

7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03238:30时起至20200326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ykcxzb@163.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包号+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0407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地点: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032320200326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营口路政执法队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417-2833843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诚信商务楼3

项目联系人:韩迪                        

联系电话:0417-3827055

传真:0417-3827058                              

邮箱地址:ykcxzb@163.com

开户行: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410154800000865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23

来源:      时间:2020-03-23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