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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档案设备(YKSGZC2019151)变更公告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档案设备

(YKSGZC2019151)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档案设备
  2、项目编号:YKSGZC2019151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6日
  4、变更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32714:00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
  名 称: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6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17-2992010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北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7-2972508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9日

温馨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供应商须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中心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每家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人数不超过2人。

2.省外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须提供出发地社区以上政府部门提供的县域风险等级证明(标明高、中、低风险等级),开具户籍地14天居住无新冠肺炎症状健康证明。

3.国内中、低风险地区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身体状况无异常,需通过手机微信等网络平台主动申请"营口健康码"(微信搜索"营口健康码"),生成本人的健康通行验证码后,方可参加开标活动。

4.高风险疫区供应商禁止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响应)文件及一切相关材料须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5.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一切相关材料须在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中心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员文件邮寄相关事项,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中心接收邮寄送达投标(响应)文件将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信息不完整、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密封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超过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或其它原因未及时送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7-2972507 18641750011

来源:      时间:2020-03-19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