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中、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 号第一条:“省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弹性工作期间,可实行错峰上下班,提倡居家通过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的规定,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到所在的社区、村协助做好疫情管控工作。 恢复正常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来源:掌上新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