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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学校开学和机关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延迟学校开学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儿童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二、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正月十六)。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办公。停止集体就餐,提倡分餐配送。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

三、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含社保、医保、不动产、公安出入境、公共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人才市场等驻中心单位)在2月8日(正月十五)之前暂停窗口现场对外办公。在此期间,市行政审批局仅受理网上申报业务,不受理线下业务(网址:http://zwfw.yingkou.gov.cn);涉及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业务若因此产生滞纳金,一律减免。市民服务中心各窗口部门恢复正常办公的时间将视疫情另行通告。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参照执行。

四、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市的人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确因疫情所限和工作需要在市外无法返回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报告自身有关疫情情况。

五、各地区、各部门及各相关学校要坚持稳字当头,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尤其要进一步强化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和来访办事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营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来源:      时间:2020-01-31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