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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营自然资告字[2020] XS002号

营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营自然资告字[2020] XS002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单位:㎡、元/㎡、万元

土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格

竞买保

证金

容积率

建筑高度

2019-10-1

南海路东、规划路南

50739.38平方米(其中划拨幼儿园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实际出让用地面积48239.38平方米。

 

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不大于1.6(不含地下停车库)

建筑北檐口不大于40米;建筑最高点不大于45米;

40.70

2300

5548

2019-10-2

镜湖西路东、智胜街北

17493.36平方米

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不大于1.5(不含地下停车库)

建筑北檐口不大于35米;建筑最高点不大于39米;

 

70  40

2050

1794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到营口信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VPN(地址:金牛山大街西133号,联系电话:15141711654)。申请人取得VPN后须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10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jy.ykgtj.gov.cn/)。申请人可于20201159时至202021311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六、挂牌出让时间

1、申请人办结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网站中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21316时,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规定。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期限为:20201159时至20202316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0249时至202021810时。

七、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八、挂牌出让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挂牌出让时间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即出让人将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通过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告,竞买人可登陆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ykgtjy.com)参与竞买,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的增加幅度为1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正整数倍。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进行过有效报价,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时竞价环节,最终按照系统规则确定竞得人。

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须在网上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最高报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如无不可抗力影响,竞得人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九、其他事项

(一)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及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占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2019-10-1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50739.38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48239.38平方米,划拨土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配建幼儿园用地)。挂牌出让时,土地竞买人竞买出让土地面积,土地摘牌人(竞得人)按出让土地面积支付土地出让价款。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教育部门,待土地位置、范围(界线)确定后,由教育部门依法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四)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为西市区政府。地块挂牌成交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竞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并报营口市自然资源局一份,做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jy.ykgtj.gov.cn/)或电话咨询。

 

 

联 系 人:陈德爽

联系电话:0417-2882501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10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20114

来源:      时间:2020-01-14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