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对 营口片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lnbxzb-2019-06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营口片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
营口片区法律顾问服务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8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审验合格;
(2)拟派到本项目的负责律师须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 16:00时起至 2020 年 1 月 9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90号创业大厦2楼216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负责律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1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9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项目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0417-665519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90号创业大厦2楼216室
项目联系人: 田秀 联系电话:0417-2878877转8001
传 真:0417-2878877 邮箱地址:lnbxzb_yk@163.com
开户行: 建行营口盼盼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账 号:21050168950000000138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