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
一、招标条件
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备【2019】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盐田独立工矿区的冶金、化工、重装备园区内。
2.工程规模: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工程监理。
3.合同估算价:37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工程监理 |
对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渣再利用项目。 |
302 |
5.工期要求:2020年2月2日开工至 2020年11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服务•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服务•监理•市政公共工程监理•市政公共工程监理甲级]并且[服务•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并且[服务•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独立法人单位。
2. 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3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总监在建项目数量在两个及以下(在一个行政区域内)。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7.00万元
3.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0年1月6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汤和峰 联系人:张悦
电话: 0417- 2656700 电话: 0417-3355091
传真: 传真: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