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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治安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BYQ—2019A077)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采购治安监控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的委托,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采购治安监控设备项目(BYQ-2019A07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0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采购治安监控设备项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22491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422491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信证书。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报名时间:2019112809:00时起至2019124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报名结束后,统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字样)原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227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会议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1128日至2019124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地 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刘隽 联系电话:15940710333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5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金钰

联系电话:0417—6196911

邮箱地址:byqjyzx@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21050168733800000134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      时间:2019-12-2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