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口腔医院委托,对营口市口腔医院搬迁易址医疗设备和辅助设备更新项目(02、03包)(项目编号:LNGX-19-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02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详见公告附件 1 进口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 进口 根管治疗仪 2 进口 口腔显微镜 2 进口 二极管激光 1 进口 超声喷砂洁牙机 1 进口 牙根管充填仪 2 进口 超声根管治疗仪 2 进口 超声骨切割系统 1 进口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03 无痛口腔推麻仪 详见公告附件 4 生物阅读器 1 牙周超声治疗仪 2 牙科综合治疗椅 19 根尖测量仪 8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12 医用推车 30 齿科压膜机 1 手术无影灯 3 本项目兼投兼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最高限价金额:02包:人民币1847000.00元,03包:人民币786100.00元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所提供的02包产品,全部须为进口产品。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10月28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现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10月28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市口腔医院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45号 联 系 人:许秋萍 联系电话:0417-263373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范墨荻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3 传 真:0417-3355059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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