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 | 刘琪 | 18741726366 |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李航 | 0417-2972516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购置车辆 | YKSGZC2019131 | 2019/8/22 13:47:53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变更前: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后:开标时间2019年9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