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ZC2019090069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
本建筑主体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层高4.8米。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60,488.78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860,488.78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7.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yx-ccgp.yingkou.net.cn办理入库注册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6日8:00时起至2019年9月16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47号
项目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18640785085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项目联系人:陈楠楠
联系电话:0417-3827055
邮箱地址:ykcxzb@163.com
开户行: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410154800000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