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委托,对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修配厂院内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编号:LNGX-19-1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招标范围: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修配厂院内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修配厂院内改造、修配车间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9年09月03日,竣工时间:2019年9月25日,共计2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最高限价:223.797063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网址: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要求及报名办法: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4.00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15 6710 302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 9:30 (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营口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0417-225225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张悦 联系电话:0417-3355091 传 真:0417-3355059 邮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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