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委托,对营口市人民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JR20190701)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营口市人民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湖桥改造,公园亮化、排水改造、动物笼舍维修等。(详细工程内容见采购文件及图纸)
3.计划工期:2019年9月20日前竣工
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5.建设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6.最高限价:2,822,346.85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业绩、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4.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原件于2019年06月27日至2019年07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门市)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7月1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27日至 2019年07月4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城福东路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17-225228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北门
联 系 人:金经理
联 系 电 话:0417-2219066
电 子 邮 箱:lnjr201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