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丰(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对辽宁省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保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 ZFSDZB-2019-0601/ YKZC20190600041)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01 |
辽宁省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保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1,931,201.74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且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投标需要承担责任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财政部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6】32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投标单位应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的信用记录情况截图,若无信用异常记录的须注明“无不良记录”,(见附件格式)。参考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 ;。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方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2019 年7 月 2 日 起至2019 年 7 月 9 日每天0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智胜街滨河新苑B区外门市西46号—甲10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拟配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法人本人签字)、近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中须体现授权代表姓名)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的截图,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同时携带在投标截止前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方式如下:在网站首页下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中分别搜索“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案由需选择“刑事案由”下的“贪污贿赂”。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如确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分别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三张截图原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9 年 7 月 15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19 年 7 月 9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zf88818899@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
项目联系人: 蒋科长 联系电话:0417-6620799
采购代理机构:竹丰(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智胜街滨河新苑B区外门市西46号—甲10
项目联系人:鲁经理
联系电话:0417-3183979 15204185417
邮箱地址:zhufengshandong@126.com
竹丰(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7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