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办关于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展示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站前区电子商务产业促进中心的委托,对“电商办关于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展示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ZD-GH201906171)”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1 |
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展示中心设备采购 |
5200000 |
2、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6日。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必要的组织安装能力以及完善的业务控制程序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合同履行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货物要求),证件均年检合格;
6、电子与智能化专用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1)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00),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请于规定时间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或通过邮件等形式领取。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14: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北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金额:100000元整( 拾万元整)。
2、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3、汇款信息:户名: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账号:426010100100112031,汇款备注:LNZD-GH201906171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站前区电子商务产业促进中心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2甲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136 1497 141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渤海大街7幢0单元甲1-1(营口居然之家对面营口电商谷楼上)
邮 箱:lnzhongding@163.com
项目联系人:吕薇
联系电话:155 4171 9682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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