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和营口市第一中学沿海分校的委托,对营口市第一中学沿海分校出租项目(采购编号:LNGX-19-067)进行国内公开租赁。
二、租赁房屋现状与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现状:学校始建于2009年08月,2015年09月工程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使用权面积22946平方米,建筑面积14774.23平方米。总层数5层,教学楼拥有标准化教学室、办公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美术和声乐教师等;现代化的食堂和风雨操场。附属房屋及设施包括门卫、车棚、领操台、沥青地面、铁艺围墙、白钢伸缩大门和路灯等。
租赁用途:本次租赁的房屋只允许学校、教育机构经营,坚决杜绝经营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项目和有火灾及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毒、有害、高污染及有潜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和活动;禁止经营酒店、饭馆;禁止经营有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项目。
三、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年。租金底价:255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4.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合格供应商须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06月 12 日起至2019年 06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持办学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 月 05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按项目递交,金额为8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电汇。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15 6710 302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营口市第一中学沿海分校
地 址: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联 系 人: 孙境泽
联系电话:0417-297532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罗雯霏、杨盼盼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0/096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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