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现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BYQ-2019A0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YQ-2019A015 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 1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项目 | 2,200,000.00元 |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其无效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 5月20日—2019年5月24日16:00时止(每日09:00—11:00、13:30—16:00)。 (二)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字样)原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5室(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四)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报名结束后,统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六、公告期限:
2019年 5月20日—2019年5月24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804174544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