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营口市信息中心 | 房先生 | 13332300668 |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李先生 | 0417-2972505 |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 YKGGZC2018153 | 2018年9月30日 |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变更事项 | 变更内容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c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1 | 投标函 | 2 | 开标一览表 | 3 | 分项价格表 | 4 | 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 | 5 |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 6 | 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或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技术资料之一,正本中提供原件) | 7 | 技术方案 | 8 | 其它 |
| c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1 | 投标函 | 2 | 开标一览表 | 3 | 服务承诺书 | 4 | 投标人出具近三年类似的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 6 | | 7 | | 8 | |
|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