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8150008
受营口市公路管理段的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营口市公路管理段;
2.项目名称: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营口市;
4.资金来源:自筹,估算投资1292万元 ;
5.招标范围:营口市立交桥综合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7月30日;
8.投标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3.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 项目经理要求最低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一年以上在岗职工;
5. 具有铣刨机、沥青碎石封层车(机)两类主要施工装备;
6. 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2015—2017年中连续两年)均盈利;
7. 投标人不得挂靠、借资质投标,也不得将工程转包;
8. 根据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本人到场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信用报告;
(5)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及对应工程的某一期工程款发票;
(6)具有铣刨机、沥青碎石封层车(机)设备的证明材料(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其它所有权证明、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意向书及出租方的设备所有权证明或购买发票);
(7)近两年(2015、2016、2017三年中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8)不挂靠、不借资质投标、中标工程不转包的承诺书;
(9)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0)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1)项目经理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不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北京时间9:30时;
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五、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营口市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0417-2983317
2.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骕
电 话:024-23389240 传 真:024-23398678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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