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因公司业务需要,现面向全省遴选风险代理服务机构,欢迎有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合法主体参与投标。
一、项目内容
风险代理不良资产清收服务
二、合作方式
风险代理不良资产清收,前期不给付任何费用,代理服务费从清收回款中支付;或依据具体案件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一案一议。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
2、具有在有限期内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熟悉该公司业务,掌握该公司债务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及投资情况的相关社会资源。
4、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风险代理服务费按照实际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没有清收效果的不给付任何费用。
5、拥有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和服务优质的工作团队。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曾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且业绩突出。
四、参选须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次投标的经办人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与该公司业务往来的合同;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均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公告在指定媒体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七、报名及招标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止;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24日下午15点之前截止;
3、评审时间:2018年1月25日9:30;
4、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月25日9:30;
5、评审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公布招标结果时间:2018年1月26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产权科
联系人:潘先生 王女士
报名电话:0417-2834356
传真:0417-2834356
邮箱:100585457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