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营口海花办公楼开发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营口市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企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战略合作伙伴(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欢迎有符合实力、资质的商家参与遴选。 一、 项目内容 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开发经营 二、 合作方式 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5年期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合作伙伴设立新公司开发运营该处房产。合作伙伴认缴注册资本所持公司股权不低于30%,首次缴纳注册资本金应为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应于三年内实缴到位。 三、 资金来源:合作伙伴自筹 四、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对于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合作项目具有一定的策划、规划能力; 2.  合作伙伴应具有在有限期内(经营期限终止日不早于2023年3月31日)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3.  合作伙伴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相应资质文件证明; 4.  合作伙伴应在旅游文化、服务业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近三年于本行业经营业绩不低于500万元; 5.  合作伙伴应具备参与投资的能力,应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持有不少于300万元存款或等价支付能力。 五、 参选须提供以下资料(资质证照类材料经年审) 1.  针对本次遴选的经办人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  经办人身份证; 3.  有效的经营证照; 4.  注册资本金实缴证明材料; 5.  近三年于本行业经营业绩证明; 6.  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 7.  于2018年1月25日15:00前,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证明或支付能力证明; 8.  根据旅游文化、服务业项目,就营口海花盐业办公楼提出详尽的规划、装饰及运营方案; 9.  装饰运营施工方案; 10.  合作方认为有利于本次合作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除第1、8、9条留原件外,其余均为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公告在指定媒体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八、 报名及遴选流程 1.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5日15:00时止,接收意向合作方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2.  2018年1月22日至25日,开放展示。意向合作方可进行实地勘察测量; 3.  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月26日9:30前截止; 4.  评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9:30; 5.  评审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  公布遴选结果时间:2018年1月29日; 九、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产权科 联系人:潘宇   报名电话:0417-2834356 传真:0417-2834356 邮箱:1005854572@qq.com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