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的委托,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管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3.保障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参保人员460人(含退休人员)。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期及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招标人职工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理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辽宁省经营范围内开展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经保监会备案)。
4.3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除必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除外)。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除外)。
3.要求: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载明为准)
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5:00前。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营口政府采购网、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同时发布。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联系人:孙哲
电话:0417-2831472
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417-283804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
邮编:115000
开户行:华夏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650000000322490
联系人:纪红缘 电 话:0417-6691578
传 真:0417-6691578 E-mail: cpalnxcx@163.com
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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