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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仲裁楼装修改造工程(二次公告)(LNJYC2017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营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营口仲裁楼装修改造工程(二次公告)LNJYC20170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营口仲裁楼装修改造工程(二次公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谈判无效。

2、采购预算:779862.8

3、地    点:营口市金牛山大街西11

4、工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网址: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复印件、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830日至2017958:30-16:00时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1.5万元)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公司账户的截止时间:201791915时(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

五、递交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92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营口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西11

人:喻世海                     

联系电话:1860417911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11

联系人:苏瑞

联系电话:0417-2829979/18841733622

来源:      时间:2017-08-30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