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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 招标条件

盖州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已由营口市水利局营水利字[2017]133号文件《关于盖州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处,招标人为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本工程不分标段。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盖州市2017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招标范围:清淤7,总长12050,蓄水池1,方塘1,新打深井3眼,井房3座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总投资:260万元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528日,竣工日期:20171031日(实际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站可查)。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且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2720175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休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要求: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类似水利工程业绩至少一项;(6)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专业) 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8)质检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9)施工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10)材料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11)资料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12)企业信用报告A级及以上;(1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51910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盖州市市政府办公楼东楼203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0417-76893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3号联系人:张文东      联系电话:024-83810836

来源:      时间:2017-04-27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