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6150333
1. 招标条件
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防堤端头至渡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营口市大辽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防堤端头至渡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营口市
招标范围: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海防堤端头至渡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
投资金额:138万元
监理时限:由开工之日开始至工程保修结束后止。
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有类似河道治理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承担本项工程监理能力;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已纳入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携带下列相关材料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河道治理工程);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
4.2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大辽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田凯
电话:0417-66721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3号2317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06181601040001287
联系人:张文东、沈婷玉 电 话:024-83810836
传 真:024-83810836 邮 箱:liaoningjinzhuo@163.com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