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发改投资【2015】4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和服务。
工程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位于新东海大街(庄林路-滨海路)。
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工程估算额:26410万元。
招标范围:新东海大街道路全长7546m, 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管廊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供热工程等施工。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5年 11 月 18日,竣工时间2016年 9月 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优良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证书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级建造师证及IC卡(市政工程)、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 10 月 21日至2015年 10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495元/本,软件公司收费为105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现金/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11 日 9时30分。
8、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系人:关勇
联系电话:0417-385708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2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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